园区各企业:
根据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下达的《关于组织推荐独角兽企业的通知》(苏生力〔2022〕9号)要求,近期将组织推荐一批独角兽(潜在独角兽)企业,现就我区做好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:
(一)独角兽企业
2、成立时间不超过十年(2011年及之后成立);
3、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;
4、符合以上3条,估值超过10亿美元。
(二)潜在独角兽企业
2、获得过投资且尚未上市;
3、成立5年之内(2017年及之后成立)且估值不小于0.5亿美元(或3亿人民币),或成立5-9年(2012-2016年成立)且估值为1-10亿美元。
二、组织推荐要求
1、广泛摸排。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。往年已认定的独角兽(潜在独角兽),如本年度依然符合条件可再次认定。
2、企业申请。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园区、街道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》(附件1),并以附件形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,一式五份,胶装成册。企业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,严禁虚假出资、虚构事实等弄虚作假行为。
3、严格把关。各园区、街道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严格审查,确保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,并填写《独角兽企业推荐汇总表》(附件2),一式1份并盖章。2022年3月24日(周四)前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处。同时将以上文件电子版(格式:汇总表Word、信息简表Word、信息简表及附件pdf)压缩包发送至429570098@qq.com。
三、联系方式
区科技局:钱庆庆,81890892
软件园:陆晔娴,81812196
四、附件
1.独角兽企业推荐信息简表
2.独角兽企业推荐汇总表
无锡(国家)软件园
2022年3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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